/zytemplate/tpl193/images/banner1.jpg||
/zytemplate/tpl193/images/banner2.jpg||
/zytemplate/tpl193/images/banner3.jpg||
/zytemplate/tpl193/images/banner4.jpg||
/zytemplate/tpl193/images/banner5.jpg||

金安:深挖线索 从严执纪 推进“打伞破网”纵深开展

时间:2019-04-03 16:01    来源:区纪委监委   作者:区纪委监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安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委机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做好“三个结合”,深化“一案三查”。

深入线索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宽信访渠道,进一步发动群众监督,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对所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管,及时排查、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拓展线索来源。

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同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做好线索转递、信息共享,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协同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动加强与委机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线索,做好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完善线索移送、分类处置、协同办案、纪律保障等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惩腐打“伞”同步进行。

从严执纪问责。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严查快结;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定期选择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在专项斗争中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放大震慑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