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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组建“人才库”淬炼巡察“尖兵”

时间:2019-07-05 09:05    来源:金安区纪委监委  

“经局党组专题研究讨论,最终决定孙兰秀等四名同志作为区委巡察人才库推荐人选,报送区委巡察办初审后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可编入区委巡察人才库......”近日,金安区司法局党组会议上,副局长王康胜公布该单位区委巡察库推荐人选名单。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金安区委组建巡察人才库,淬炼巡察“尖兵”,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好入口,选优种子。按照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原则,选拔一批业务精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干部到巡察岗位上。将熟悉党建和组织工作、法律和党纪法规工作、纪检监察业务、财务和审计业务、工程招投标和预决算业务、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人才遴选入库,确保入库人员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截至目前,“人才库”已收纳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40余名专业人员。

强化教育,练就本领。为全面提升“人才库”人员的综合能力,练就“火眼金睛”,区纪委监委采取专题培训、跟班学习、以干代训、每月例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入库人员业务的学习,全面提升素质,达到学而思、思而悟、悟而用,提升人员的“实战”能力。今年以来,从巡察人才库抽调人员20名参与两轮巡察,发现问题156个,移交问题线索12条。

动态管理,严明要求。对人才库人员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每轮巡察前,区委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单位提出抽调人员建议,经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严格把关后,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被选派人员参加巡察期间,明确界定“不能为”行为“边界”,切实增强巡察工作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不适合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对跑风漏气、违反巡察纪律的,严肃追责。

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巡察机构对巡察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价,巡察组成员由巡察组组长填写《金安区委巡察干部评价表》,对其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送区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健全巡察抽调干部考核奖励机制,对抽调期满一年的巡察干部,在区委巡察机构参加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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